上映2006年05月22日在CCTV-6电影 等电台敬请关注!

简介:临近年关,黄河边上的大王庄发生了一件大事:到广东打工的王百顺在当地打官司赢得了二十多万元的工伤赔偿。消息传到镇法庭张法官的耳朵里时,老张正在集市上抓小猪崽子。听说王百凤、王百顺姐弟俩在广东赢了官司,还获得二十多万元的工伤赔偿,老张也赶了回来,挤在电视机前看个究竟。   没几天功夫,百凤带着半身瘫痪的弟弟百顺,和支付完医疗费、偿还完欠款后剩下的十二万块钱,踏着没脚的积雪回到了家。尽管兄弟半身残疾,但手上有十二万块钱的赔偿款,百凤还是乐呵呵地忙着过年。然而,百凤的这种乐呵随着镇上出现一个叫冯昆仑的外地人而被冻僵在脸上。   冯昆仑是百凤、百顺姐弟俩在广东打赢官司的辩护律师。按照代理前的协议规定,冯昆仑应该获得胜诉后诉讼标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四万块钱的代理费,可谁想百凤姐弟俩拿了钱掉头就跑。为此,冯昆仑把百凤告上了法庭。别看老张是个法官,但他打心眼里不愿意乡亲们打官司。因为在老张看来,乡里乡亲的打官司,又伤感情又费钱。   不愿意乡亲们打官司,那是老张一厢情愿的事,如今冯昆仑把百凤诉上了法庭,老张就得立案。在苦口婆心也没能做下冯昆仑的工作后,老张正式立案,而且为了照顾百顺,庭审就在百顺的炕头进行。面对冯昆仑确凿的举证,百凤就三个字“不给他”,至于理由,百凤说:“良心就是理由,在俺们这一亩三分地上,还能让他把钱给拿走?”。   百凤是个农村妇女,缺少法律知识,但老张是法官,尽管他也曾在情理与法律的交集地带有过犹豫,但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老张还是依法判冯昆仑胜诉。老张判冯昆仑胜诉,百凤拉着弟弟跑了。当法警准备强制执行,封百顺的三间新房时,老张从广东阳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得到启发。   大年三十,老张带着冯昆仑来到百凤家,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根据广东阳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书规定,百顺尚未发生的治疗费用原用工企业仍然有支付赔偿的责任。老张做通百凤的工作,支付冯昆仑的诉讼代理费,然后继续请冯昆仑做代理人,到广东打官司,申要百顺往后的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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